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更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坚持“教育为学生提升价值”办学理念,继承弘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努力建设“省内一流,全国百强”高水平创新性应用型大学。
学校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占地约1200亩,初期建设总投资8.4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9.04万平方米。学校拥有先进齐全的教学、实验配套设施,建有各类高标准实验室55个。千兆带宽专用光纤直通浙江大学,共享各类数字资源。总面积2万平方米的图书馆拥有藏书144万余册。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形成一支师德过硬、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两院院士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万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宁波市“3315”创新团队、“甬江学者”、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等各类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173名。专任教师队伍中48%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63%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拥有研究生导师13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9人)。学校咨询委员会和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浙江大学、政府部门和知名企业的教授、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和继续教育相辅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商学院、传媒与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设计学院等10个学院,图书与信息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直属单位。教育部备案专业41个,面向全国15个省(区)招生,目前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万余人。学校崇尚严谨踏实的教风学风,学生经过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已有4.3万余名学生顺利毕业,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95%左右,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5%左右,得到社会充分认可。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形成以工科为主,理、文、法、经、管等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基地1个、国家海洋局研发与服务中心1个,省重点学科6个、省重点(特色)专业11个(“十二五”以来)、省重点实验室(共建)1个、省重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共建)1个、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点2个,市级重点学科19个、重点专业17个、重点实验室5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3个、创新团队9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特色学院1个、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1个。学校依托浙江大学开展研究生培养,现有博士生、硕士生近300人,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
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导向,形成立足区域、面向全国,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社会服务体系。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合作,建成各级各类研究机构79个(市级及以上27个)。2020年,外源科研到款总经费9742万元。学校设有成人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开展本科、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校与宁波市委组织部等联合举办宁波经理学院,开办优势骨干企业总裁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累计培训企业家10000余人。
学校坚持以对外开放为特色,形成聚焦“一带一路”、支撑城市国际化发展的多层次对外交流合作局面。学校与20个国家(地区)51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建有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波兰研究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联合举办金融学和国际贸易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波兰密茨凯维奇大学等多所中东欧高校签订欧盟“伊拉斯谟”(Erasmus+)师生交流项目,与英国、波兰等国家高校签订学分互认、“3+1”双学位、本硕直通车等学生交流项目。年均250名学生参加各类出国境交流交换学习项目。 (数据更新至2021年3月)
形式:函授 层次:专科起点本科 类别:法学类
一、 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坚持学校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创新人才"的定位,将建设成为具有较高理论层次、以实用性为特色的法学学科为建设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技能,能够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在国家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 培养要求
u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u 具有市场预测、分析、营销、开拓、公关能力,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和商务谈判能力。
三、 专业特色
u 宁波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专业合作驻校导师制
u 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涉外经贸法律实务教学体系
u 以“五大能力”为核心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u 《诉讼模拟训练》实践教学
u 全方位多层次的开放办学格局
四、 学习年限和学分
学习年限 2.5 年,
五、 学时数和实践环节
本专业教学计划总共 1170 学时,其中含 510 个授课学时、660 个自学学时及 10 周实践环节。
六、 考核方式
考试和考查相结合。
七、 师资队伍
本校法学专业教师和社会师资力量共同打造师资团队。法学教学部现有专任教师 10 人,
具有高级职称的 5 名,中级职称的 5 名,硕士生导师 1 人;专任教师中 7 名教师具有博士学位,2 名教师博士在读,在站博士后 1 人,6 名教师具境外留学、访问和工作经历。
学院聘请浙江大学教师为兼职教授来校授课;与宁波市司法系统开展了多项合作,设立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理论研究中心”,聘请了多位省、市司法系统高级别专家担任校聘兼职教授,聘请全大市 12 所人民法院与检察院的院长、检察长、法官、检察官担任院聘兼职教授与实务导师,定期驻校授课答疑。
八、学位授予
凡符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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